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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中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20     作者:教务处   来源:   点击量:2677   分享到:


为了激励广大神中学子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配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科教发展,培养热爱“三农”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资设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1、我校在读的高三(应届)年级学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热爱农业科学并立志成为相关领域学术精英和创新创业领军者。

二、评定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班级前30名;

2、根据本学期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理科年级前33名、文科前17名。

3、有下列行为者不得参评:

(1)有不良嗜好者;

(2)有不诚信记录者;

(3)有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4)在申请该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四、评定办法

1、宣传通知。在校园网发布关于开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2、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考试成绩单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班级推荐。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平时综合表现等进行审查,并征求其他3名任课教师的意见,经审查符合评定条件的,推荐至中学评定小组评定;

4、学校评定。学校根据班级报送的候选人相关材料,认真组织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五、奖金发放

奖学金款项到位后举行颁奖仪式,及时将奖学金发放至获奖学生。

神木中学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