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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普通话宣传学习材料
发布时间:2018-10-15     作者:李建平   来源:   点击量:1343   分享到:


语言文字基本知识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本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八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5.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6.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7.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8.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9.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1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11.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12.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3.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14.“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依据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和测试大纲,评价个人掌握普通话规范程度和运用普通话能力的一种语言考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17.汉字字形以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署联合公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18.简化字以1986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19.异读词以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联合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为准。

 

语言文字知识问答

1.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推广普通话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技术的不断革新,使推广普通话的紧迫性日益突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普通话。

4.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是什么?

方针: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政策:各民族语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的自由。

5.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本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

6.什么是普通话?我国推普形象大使是谁?

普通话是指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我国推普形象大使是王小丫。

7.全国推普宣传周的活动时间?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推普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年有一个主题。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2008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推普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 2009年9月13日至18日是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8.什么是“三纳入一渗透”?

中小学要认真执行《语文教学大纲(修订版)》和《语文课程标准》,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要求,纳入课堂教学,纳入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共几章?分多少条?

四章二十八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四章:附则。

10.结合本学科特点谈推普工作重要性。

1问答案

(1)本学科使用普通话能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有助于准确传授本学科知识,使学生准确理解知识,否则令人误解。

(2)有助于学生学好普通话,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水平。

(3)(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特点,联系实际举例说明)

2问答案

(1)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读准字音,准确表达。

(2)严格要求学生,课上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

11.作为语文教师,你认为在课堂教学中如何运用普通话,有哪些优点?

1问:上课严格要求自己,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准确表达,要求学生回答问题、讨论、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2问:有助于普及普通话,正确传授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水平;有助于语文学习,掌握语言知识,提高阅读理解能力,从而提高语文成绩。

12.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规范自己的普通话?

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1)不管是在学校、家庭、社会、与人交往中都严格使用普通话。

(2)在校内,教师与教师、教师辅导,与学生交流;在校外,与人交流都使用普通话,读准字音,规范表达。

13.国家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是:“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14. 什么是规范汉字?

答:规范汉字是经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反之,国家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旧字形以及旧译名用字、已更改的地名中的生僻字、已废止的《二简字》等均属不规范字。

15. 什么是社会用字?

答:凡面向社会公众的示意性文字都属于社会用字。例如:报纸、杂志、书籍等出版物上的用字,电视屏幕上的用字,商店牌匾、商品包装等的用字,街头车站牌、路名牌、广告牌、标语牌等的用字,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单位名牌、公文、印章、板报等的用字,各种体育比赛、文艺晚会等文体活动和各种展销会、洽谈会等会议的用字,车站、码头、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的用字,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用字等等。

16. 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⑴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①纳入教育教学要求;②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内容。⑵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①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②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③有检查和改进措施。⑶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⑷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均使用普通话。⑸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⑹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⑺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⑻小学、中学学校及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⑼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①名称牌、标志牌用字符合要求──印刷体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手书字中不得出现错别字,手书字中出现繁体字、异体字要配放规范字副牌。②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印刷体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手书字不得出现错别字。⑽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①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规范,公文文头、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的校刊(报)头、讲义封面不得出现不规范字;内文不得出现不规范字。②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不得出现不规范字。⑾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⑿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①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②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⒀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汉字。⒁校内有三处以上设有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大型宣传标牌。

17.推广普通话是消灭方言吗?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但是推广普通话并不是消灭方言。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⑴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⑵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⑶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⑷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18.推行规范汉字是消灭繁体字吗?

答: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⑴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⑵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⑶招牌、广告用字;⑷企业事业组织名称;⑤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⑴文物古迹;⑵姓氏中的异体字;⑶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⑷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⑸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⑹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19.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如何标注? 

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结构分为4个层次,具体标注法 是:⑴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二)”,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⑵第一层序数应该用顿号,即“一、”、“二、”、“三、”;⑶第三层序数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1.”、“ 2.”、“ 3.”; ⑷第二层序数和第四层序数已加括号,不再加标点符号。

20.成文日期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

答:成文日期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五年十月”,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而应该用圆“○”(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或“几何图形符”中选择)。